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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挂职干部刘立忠同志荣获省“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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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次:第9期 查看: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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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9月18日下午,在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共青团江苏省委组织召开的2014年全省高校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会议上,我校在新疆伊犁挂职的刘立忠同志荣获省 “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此前,刘立忠同志已被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评为“优秀挂职干部”。 根据团中央和团省委的部署,刘立忠同志被学校选派赴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团委挂职。赴疆后,作为团县委副书记的他分管宣传、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志愿者管理、校地共建、文体工作等,在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负责霍城县团委群众路线教育工作。该同志很快转换角色、进入状态、兢兢业业、悉心实践,深入厂矿牧区、走访中小学校,努力打造“理念共享、资源共享、方法共享、成果共享”的校地共建品牌项目。工作中,注重加强青少年“思想引领”主线,组织策划“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系列活动、“霍城县首届青年交友见面会”、“倡导文明新风尚·建设幸福新霍城少数民族集体婚礼”、“艾得莱斯靓起来”宣讲活动、全县团干部技能培训等大型活动。加强与江苏援疆指挥部的联系,争取项目支持,2014年霍城团县委获得15万元援疆项目经费。该同志务实沉稳、真抓实干的精神在霍城青年中广受好评,为学校、为江苏赢得了喝彩、赢得了荣誉!(张国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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